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二十二章 行政赔偿 » 行政行诉 » #7088 题目内容及评论
7088#
1996年10月11日晚,丁某酒后在某饮食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后经人劝说,丁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任某、赵某执勤到店里,任某对丁某又推又打,欲将丁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致丁某跌倒,头撞在水泥地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1997年12月20日,丁某之父向某区公安局提出行政侵权赔偿。根据现行法律,本案损害赔偿应通过何种方式、由谁负责赔偿?
  • 应由任某个人赔偿
  •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
  • 应由任某所在机关赔偿
  • 可以通过行政赔偿诉讼
  
本题有 5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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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haoranwy 发表于 2015-8-21 21:48
lcj1036 2014-9-4 08:17
问题不是“由谁负责赔偿”?吗,故D项不应该选
4 # lcj1036 发表于 2014-9-4 08:17
问题不是“由谁负责赔偿”?吗,故D项不应该选
3 # 伊水佳人 发表于 2012-6-25 16:15
楼上的还在叫民事赔偿,警察打人属于事实行政行为,按职务行为对待。
2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1-8-4 17:27
2011年07月27日 11:04:33 [引用] 我认为可以行政赔偿,也可以民事赔偿呀,因为是个人行为引起的损害。你的理解是错的,因为我国赔偿法采作的违法归责原则。此违法中的法是扩大解释:包括了违法、行为明显不当 、未尽合理注意等;此题民警是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故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1 # 融融1225 发表于 2011-7-27 11:04
我认为可以行政赔偿,也可以民事赔偿呀,因为是个人行为引起的损害。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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