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九章 督促程序 » 民诉与仲裁 » #5775 题目内容及评论
5775#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的特点有下列哪几项?
  • 没有当事人参加诉讼
  • 没有辩论程序
  • 没有调解、裁判程序
  • 以支付令的方式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
  
本题有 29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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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西政人在外 发表于 2014-8-2 09:36
扯淡 督促程序根本就不是诉讼程序。
28 # tonnypool 发表于 2014-5-21 22:42
向法院申请为诉,
因无相对人,所以为非讼程序。
但申请人即为当事人。
27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5-16 20:44
向法院申请为诉,
因无相对人,所以为非讼程序。
但申请人即为当事人。
26 # 文素臣 发表于 2013-8-9 13:31
lawerhero 2012年06月25日 05:09:18
诉讼”一词是由“诉”和“讼”两字组成的。“诉”为叙说、告诉、告发、控告之意,“...
25 # voice1310 发表于 2013-5-29 15:47
盛仁泽 2012年07月07日 04:11:02
大家争论的焦点大都集中在非讼程序有没有当事人上.但这题的问的是非讼程序的特点.非...
24 # adf2008 发表于 2012-9-7 23:37
申请人就是参加人,我勒个去
23 # 盛仁泽 发表于 2012-7-7 04:11
大家争论的焦点大都集中在非讼程序有没有当事人上.但这题的问的是非讼程序的特点.非讼程序的特点第一个是非讼性.即非讼程序本身就不是诉讼.所以答案a说"没有当事人的诉讼"本身就是错误的.
22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25 05:09
诉讼”一词是由“诉”和“讼”两字组成的。“诉”为叙说、告诉、告发、控告之意,“讼”为争辨是非、曲直之意。两个字连用即为向法庭告诉,在法庭上辩冤、争辩是非曲直。

向法院申请为诉,
因无相对人,所以为非讼程序。
但申请人即为当事人。
21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25 05:08
督促程序特点:
督促程序的非讼性、
督促程序适用范围的特定性、
督促程序的可选择性、
督促程序审理的简捷性、
支付令生效的附条件性。

辩论时正反双方进行的,债务人提出异议后,法院都无需审查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了,还哪里有辩论啦
20 # 巴特勒船长 发表于 2012-5-27 18:12
tnnd,本来就是非诉程序吗?哪来的当事人参素这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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