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七章 特别程序 » 民诉与仲裁 » #5721 题目内容及评论
5721#
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申请人应该是谁?
  • 该公民的配偶或其他近亲属
  • 该公民所在单位或负有监护责任的组织
  • 该公民的债权人
  • 该公民的同事或朋友
  
本题有 4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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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tonnypool 发表于 2014-5-21 02:30
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3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24 17:14

民诉法第170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3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
2 # fran68 发表于 2011-2-15 09:05
该公民的债权人也是利害关系人。
1 # frais 发表于 2009-5-28 22:03
什么是利害关系人????

三大本上没有单位!!!
指的是其他亲属或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若无这些人,由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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