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商经知[综合] » 经济法 » #33015 题目内容及评论
33015#
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于201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公司,韦某是公司的董事长。甲公司聘请乙会计所每年度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张三是该会计所的承办人。2018年1月,甲公司公开增发新股,由丙公司承销。由丁会计所出具审计报告,并由李四担任新股发行的审计承办人。下列有关主体买卖甲公司的股票,其行为合法的是?
  • 张三自向甲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开后,第6个月开始买卖甲公司股票
  • 李四自向甲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开后,第6个月开始买卖甲公司股票
  • 丙公司包销甲公司股票,承销期满,但仍有10%的股票尚未售出,期满后丙公司继续销售
  • 韦某因熟知公司的经营决策,掌握股价的走势,在股价最低点时买入100万股,5个月后,股价迅速攀升,韦某随即将其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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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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