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儿子乙(8岁)和丙(4岁)。甲赠与A房与乙,赠与B房与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丁需要租赁房屋两套。于是,委托并授权甲代自己租赁房屋。甲一方面代理乙和丙,一方面代理丁,分别订立了乙、丁之间、丙、丁之间的租赁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对于乙的赠与无效,因为构成自己代理
- 甲对于丙的赠与无效,因为构成自己代理
- 乙、丁之间的租赁合同需要经过丁同意方可发生效力
- 丙、丁之间的合同不需要经过丁同意即可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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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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