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实际出资尚未缴纳完毕,故文某对乙公司的股权出资存在权利瑕疵
- 如甲公司经营不善,使得文某用来出资的股权在1年后仅值100万元,则文某应补足差额
- 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甲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 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乙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 因实际出资尚未缴纳完毕,故文某对乙公司的股权出资存在权利瑕疵
- 如甲公司经营不善,使得文某用来出资的股权在1年后仅值100万元,则文某应补足差额
- 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甲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
- 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缴纳其对甲公司的剩余出资,则乙公司有权要求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