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商法 » 分科真题 » #32342 题目内容及评论
32342#
【2016年】李某和王某正在磋商物流公司的设立之事。通大公司出卖一批大货车,李某认为物流公司需要,便以自己的名义与通大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通大公司交付了货车,但尚有150万元车款未收到。后物流公司未能设立。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通大公司可以向王某提出付款请求
  • 通大公司只能请求李某支付车款
  • 李某、王某对通大公司的请求各承担50%的责任
  • 李某、王某按拟定的出资比例向通大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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