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区法院应当通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甲提供法律援助
- 家住A县的乙在邻县涉嫌犯罪被邻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其因经济困难可向A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 县公安局没有通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丙提供法律援助,丙可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 县法院应当准许强制医疗案件中的被告丁以正当理由拒绝法律援助,并告知其可另行委托律师
也可能是偶记性不好。
“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等四种情形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不受一般情形下申请法律援助须经济困难的条件限制,无须经济状况审查。
二、对特殊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提供法律援助
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对于强制医疗案件中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规定》明确要求公检法三机关自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或者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