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2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4311 题目内容及评论
24311#
[12年司考真题卷三第65题]: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
  •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 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本题有 27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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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老生冲A 发表于 2017-5-2 09:12
商标抢注行为,不直接起诉,需异议程序或商标评审委无效程序
26 # 老生冲A 发表于 2017-1-17 06:51
12卷65B不当选,16年已再考商标在先使用权
25 # 老生冲A 发表于 2017-1-12 17:13
商标异议
24 # 老生冲A 发表于 2017-1-10 20:01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23 # feeling1206 发表于 2015-10-28 12:53
B项:《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故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的,甲有权主张先用权。故B选项正确。
【本题原答案为BCD,粉笔司考题库根据《商标法》的修改将答案修改为CD。】
22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24 17:43
C:有权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
21 # 烂梨子苹果 发表于 2015-6-30 10:37
《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20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2-14 14:59
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9 # h5262880 发表于 2015-1-10 20:42
关于c选项,撤销商标应该是商标权的职权,这里的问题是撤销商标只有3中事由,题中不符合。d项,商标撤销应该行政前置吧
18 # lcw414 发表于 2014-9-16 17:45
竟然没人指出错误,新商标法有先用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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