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
1)一般情况:工资、社保>人身赔偿>船舶杂费>海难救助费用>侵权赔偿;
2)特殊情况:海难救助最后发生的,最先赔付。
1)一般情况:工资、社保>人身赔偿>船舶杂费>海难救助费用>侵权赔偿;
2)特殊情况:海难救助最后发生的,最先赔付。
《海商法》第22条 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第23条 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据此第(四)项海难救助先于前三项优先受偿,A正确。
其他依照顺序受偿,所以(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应“后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B错误。
第24条规定, 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C选项正确。
第25条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简单归纳三者受偿顺序为: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1)一般情况:工资、社保>人身赔偿>船舶杂费>海难救助费用>侵权赔偿;
2)特殊情况:海难救助最后发生的,最先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