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八章 强制措施【新】 » 刑事诉讼 » #22946 题目内容及评论
22946#
刘某,男,24岁。1999年5月19日,刘某在某洗浴中心与按摩女邹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邹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刘某将其强奸,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刘某符合逮捕的条件而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检察机关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对刘某应予逮捕,但刘某被拘留后突患急性肝炎,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决定保外就医
  • 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不符合逮捕条件,但认为刘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 由于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查清刘某的身份与地址。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本题有 20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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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7-8-17 15:22
不批捕需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的。但【不可以】自己另行侦查或者直接建议采用“取保候审”。

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病、孕、超期),处于人道主义,可以作出不批捕决定的同时,建议“监视居住”。

参见指南针P90
19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7-8-17 15:13
不批捕需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的。但【不可以】自己另行侦查或者直接建议采用“取保候审”。

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病、孕、超期),处于人道主义,可以作出不批捕决定的同时,建议“监视居住”。

好懵,完全晕了,但反正解析的法条都是老掉牙的了。
18 # flyingsheep 发表于 2017-8-6 23:26
A项错了,强奸罪追诉时效是20年,没有经过追诉实效,这不是不批捕的理由
17 # 894302661 发表于 2017-5-28 19:30
公安机关没有自行决定逮捕的权利。法院和检察院却有决定权,公安机关只有执行权。

对逮捕申请的审查结果:1批捕2不批捕。

不批捕需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的。但【不可以】自己另行侦查或者直接建议采用“取保候审”。

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病、孕、超期),处于人道主义,可以作出不批捕决定的同时,建议“监视居住”。

16 # viishaobo 发表于 2016-4-16 00:09
侦察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另行侦察,不得直接提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意见。对符合监视居住情形,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在作出不批准逮捕或不予逮捕决定的同时,向侦察机关提出监视居住的建议。这是C项的解析。保外就医不是刑事强制措施,应该是在刑罚的执行阶段这是b项错误的地方。
15 # viishaobo 发表于 2016-4-15 23:49
shaker 2015-3-15 15:36
A也错吧,不逮捕的条件有法定不追究的情形,但强奸罪诉讼时效应该是20年。
多少年到是没有异议,已经明确告诉过时效了,但作为法律监督部门仅仅对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做出不批捕决定有点想不通,侦察阶段不是该撤案吗?既然发现了总该告诉一声提醒下
14 # wq12345 发表于 2016-3-22 11:02
引用的法律都不是新的
13 # shaker 发表于 2015-3-15 15:36
A也错吧,不逮捕的条件有法定不追究的情形,但强奸罪诉讼时效应该是20年。
12 # 猛龙 发表于 2014-9-16 00:19
BC根本就没有解析,弄了一大段来解析D选项。更新题库的人手不够吗?
11 # 郝颜墨心 发表于 2014-8-18 11:25
要批就批、不批就算,其他的少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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