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270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人被告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196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
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270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人被告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故BC符合法定程序。
《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196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故D不符合法定程序。
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270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人被告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196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