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局的环境许可需要经环境监测站初步审查并上报,李某对不予初步审查或者不予上报不服提起诉讼的,以环保局和环境检测站为共同被告
- 环保局的不予许可的决定缺乏事实依据,人民法院判决不予认可
- 审理发现,另一家工厂为了不正当竞争的需要,与环保局串通决定不予许可的,人民法院判决环保局与该工厂承担连带责任
- 环保局在旧的法律规范实施期间,以办公地点更换为由拖延审查行政许可申请至新的法律规范实施,适用新的法律规范不利于李某的,人民法院以旧的法律规范为依据
- 环保局的环境许可需要经环境监测站初步审查并上报,李某对不予初步审查或者不予上报不服提起诉讼的,以环保局和环境检测站为共同被告
- 环保局的不予许可的决定缺乏事实依据,人民法院判决不予认可
- 审理发现,另一家工厂为了不正当竞争的需要,与环保局串通决定不予许可的,人民法院判决环保局与该工厂承担连带责任
- 环保局在旧的法律规范实施期间,以办公地点更换为由拖延审查行政许可申请至新的法律规范实施,适用新的法律规范不利于李某的,人民法院以旧的法律规范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