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B卷[保成教育] » 卷三 » 2011年司考冲刺 » 冲刺试题 » #21388 题目内容及评论
21388#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丙丁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始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甲同时以自己的房屋为乙提供抵押担保。请回答91-93题 92. 如果乙考虑到与甲的朋友关系而打算放弃对甲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丙、丁,丙、丁表示反对。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乙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损害了保证人丙、丁的利益并且丙、丁不同意
  • 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且丙、丁仍然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 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但丙、丁因此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 乙可以放弃抵押权,但丙、丁在乙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本题有 0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
0
0
本题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