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算故意杀人罪呢??甲根本就没有杀人得故意,直接故意是积极追求,间接是放任,甲行为得目的不是为了杀人犯罪,所以不能用故意杀人罪来评价它。答案得解析也说了 ”甲的避险行为显然也属于不得已而为之,但为保全自己的生命而牺牲他人的生命,其行为存在过当问题,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这个明确是一种避险行为,也就是紧急避险,损害了无辜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但是避险过当,量刑情节上,应减轻或免除处罚。从甲的行为动机和目的来评价,甲是为了保全自己合法的权益,在客观上发生在紧迫的情况下,因此,对于甲的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甲的行为本身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本质上损害的是乙的合法利益,我觉得应该以民法中的紧急避险来评价甲的行为,甲应承担对的民事责任,这样显示法律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