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9#
王国强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大女儿王丽园在国外居住。王国强因病去世后留下三间房屋和存款6万元,国内的小女儿王丽云和小儿子王爱国将遗产分割,王丽云分得房屋一间和存款4万元,王爱国分得房屋两间和存款2万元。王丽园从国外得知这个消息,认为其继承权遭到侵犯,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王丽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王爱国的房屋时,李云刚提出异议,主张王爱国已经在该案审理前将房屋出卖给自己并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李云刚的异议,法院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有?
  • 法院不予理睬,应当继续执行该房屋
  • 法院应当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终结执行
  • 法院应当予以审查,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法院应当予以审查,并对异议是否成立作出裁定,李云刚对裁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题有 0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
0
0
本题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