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一 » 2008年真题(延考区) » 分年真题 » #14939 题目内容及评论
14939#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一第9题]:南宋时,富人甲去世,妻已亡,家中有继子乙及在室女丙。关于甲的遗产继承,依当时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乙享有全部财产继承权,丙没有继承权
  • 丙享有全部财产继承权,乙没有继承权
  • 乙享有1/4财产的继承权,丙享有3/4财产的继承权
  • 乙、丙都没有继承权,财产收为官府所有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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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zt 发表于 2011-3-25 15:26
全国 2010年07月30日 10:11:04
家无男子称绝户,绝户也需继承人。夫亡妻在是立继,夫妻俱亡命继称。继子地位不如女...


很好的口诀!
3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9-8 20:58
宋朝时,家无男子称为绝户,在室女可得3/4财产,继子可得1/4财产.
如只有出嫁女如继子时,出嫁女得1/3,继子得1/3,国家得1/3
2 # 点评 发表于 2010-8-25 14:26
全国 2010年07月30日 10:11:04
家无男子称绝户,绝户也需继承人。夫亡妻在是立继,夫妻俱亡命继称。继子地位不如女...
1 # 全国 发表于 2010-7-30 10:11
家无男子称绝户,绝户也需继承人。夫亡妻在是立继,夫妻俱亡命继称。继子地位不如女,若有女儿未出嫁,四分财产占其三,独留一份给继子。若有女儿已嫁男,女、子、官府三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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