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行政及行政诉讼 » 分科真题 » #14525 题目内容及评论
14525#
[2005年真题]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帐款。张某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 张某可以田山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 本案的被告为甲市某区工商局
  • 冻结帐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
  
本题有 40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4
30
21
详细评论内容
40 # 老生冲A 发表于 2017-1-7 11:53
不告不理?直接利害关系?被告确定解析错
39 # 老生冲A 发表于 2016-12-23 20:20
冻结是执行行为,审理否?执行行为的根据是行政处罚行为,可审理
38 # adler独狼 发表于 2016-7-4 20:33
好题
37 # 仑仑儿 发表于 2014-7-17 19:21
处罚行为是“没收张某销售款”,然后为了执行这个处罚而采取了强制措施“冻结公司账户”,因为前面已经交代了张某将卖车钱打入了公司账户。所以D的选项就正确了,因为冻结行为是一种执行行为,所以当然不需审理,审理的应该是作为执行根据的处罚行为。
36 # 77318 发表于 2014-6-9 07:58
林某与工商局的处罚行为之间不具有法律上利害会关系,-张某应当对林某负损害赔偿责任---侵占行为。

有权以有限公司名义起诉的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董事会,单个股东无权以公司名义起诉

审判采“不告不理”原则。,张某起诉的对象是工商局没收销售款的处罚行为,而非冻结帐款的行政强制执行。
35 # jeury2010 发表于 2013-8-3 06:08
A错误,只有【联营、合资、合作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B错误,只有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企业名义起诉,张某属于个人,无权代表企业起诉。
C错误,复议机关已经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改变规范依据并影响定性),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D正确,冻结的账款属于公司财产,只有公司可以起诉,张某无法律直接关系。

没收销售款是处罚行为 冻结公司账户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34 # dj349663040 发表于 2013-7-24 10:58
好题 稍微审题不清就进坑了
33 # moonzhu1234 发表于 2013-7-6 15:53
D:冻结的是公司账款,除三资企业外股东不能起诉,所以不是本案审理对象
A:林某对张某被没收的销售款在法律上没有权力,所以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不能做原告
这题答案是ABC没有问题,咳审题不清啊!
32 # paris0110 发表于 2013-7-1 11:28
只有【联营、合资、合作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只有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企业名义起诉,张某属于个人,无权代表企业起诉。
31 # 小葱 发表于 2012-9-18 23:20
A错误,只有【联营、合资、合作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B错误,只有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可以企业名义起诉,张某属于个人,无权代表企业起诉。
C错误,复议机关已经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改变规范依据并影响定性),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D正确,冻结的账款属于公司财产,只有公司可以起诉,张某无法律直接关系。

没收销售款是处罚行为 冻结公司账户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