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八章 物权概述 » 民法 » #12545 题目内容及评论
12545#
王某将珍贵巨型玉石一块,市价5万元,寄存于李某处。李某一日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将该块巨型玉石出售于知情人张某。张某后来将该玉雕刻成“巨船还乡”艺术品,参加全国雕刻展获得二等奖。获奖后,张某将该艺术品经拍卖程序售于善意第三人林某,获得价款30万元。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李某张某之间的买卖行为效力如何?
  • 李某未经王某同意出售其巨型玉石,为无权处分
  • 李某张某之间的买卖行为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 张某尚未取得“巨船还乡”艺术品的所有权
  • 张某已取得“巨船还乡”艺术品的所有权
  
本题有 278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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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 pxcgfl 发表于 2020-4-18 10:32
只能选A。。问的是李某张某之间的行为。。加工之后的石头和提干没关系。。

劳资问你吃饭了没有,你特么说你拉过屎了。这能选?
277 # chengzi123 发表于 2020-3-17 15:05
无权处分合同有效
276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9-7-26 15:29
B.买卖合同法解释三修改了合同法第51条,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若无其他效力瑕疵,买卖合同有效,但是李某欠缺处分的权能,所有权的变动效力待定,张某能否取得所有是不缺定的,要看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B不符合善意取得,所以虽然合同有效,但是张某正常是不能取得所有权的。(不过此题因为加工而取得了所有权)
275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9-7-26 15:26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加工物原则上由材料所有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权,由材料所有人给予加工人以适当补偿。但加工物价值显然大于材料价值时,由加工人取得所有权,并由其给予材料所有人以适当补偿。素以张某已取得艺术品的所有权。
274 # Lawyerlr 发表于 2019-1-4 13:35
张某物的所有权是因为添附吧,不是善意取得
273 # 鲲鹏展翼 发表于 2018-4-25 21:00
一、“擅自”说明李某是以自己的名义出售,显然是无权处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若无效力瑕疵,合同有效。
二、受让人张某知情,不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此时玉石所有权仍归王某,王某有权主张返还。
三、张某虽系知情人,知情并不意味着一定是恶意串通。恶意串通成立要件有三:1、损害的恶意,不仅要求有观念主义的恶意,还要求有意思主义的恶意,即不仅意识到将造成损害,而且希望或追求损害发生,2、须有串通,双方故意,意思联络。3、客观上损害第三人利益。显然,张某仅有观念主义上的恶意,不成立恶意串通。
四、张某对玉石的加工行为使玉石增加的价值超过了原材料的价值,原则上张某应取得加工物所有权,但是张某在取得玉石占有的过程中存在瑕疵,不应评价为善意,故加工后的玉石仍归张某所有。
我是这样理解的,不知道对不对!
272 # 林塬犇 发表于 2017-12-6 20:35
参考答案未考虑到物权法已经区分物权行为独立于债权行为。
271 # 894302661 发表于 2017-5-3 20:32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两种: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单独定力的合同,2.因无权代理(不包括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
因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关于无效合同中,关于而已串通,损坏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受让人需要达到“意思主义的恶意”,仅仅观念上的恶意还打不到该条款的要求。需要有追求和希望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意思才能构成该条款。所以关于B选项,该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70 # 黄马列 发表于 2017-3-8 15:56
问的是买卖行为效力如何,而不是问加工物的所有权的,D尽管不错,但与题目无关啊。
269 # zsm3331377 发表于 2017-2-8 11:44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张某虽知情,但根据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此题并未损害王某利益。故属于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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