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赢律师事务所 发表于 2023-4-6 15:46:23

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名下没有财产,被执行人就可以 不用偿还债务了吗?

一、引言前不久,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接到一则咨询:律师你好,我被强制执行,我已经把财产都转移到我媳妇的名下了,法院也没招了吧?听到这里,我们不禁一颤,真的没有问题吗?请各位且听下面的故事。二、一则小故事2012年,曹操是一个包工头,某日,曹操开车去工地,由于他比较着急,车速过快,将一名叫夏侯惇的路人撞倒。为此,因该侵权行为导致夏侯惇身体受到损害,需要入院治疗,前后共计花去医疗费数万元。然而,曹操作为加害者却并不想赔偿,无奈之下,夏侯惇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后,判决曹操向夏侯惇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曹操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2014年3月,夏侯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曹操名下的房屋。被执行人曹操与夏侯惇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曹操先后共计履行了10万元后,尚余10余万元一直未履行。为逃避债务履行,曹操与其媳妇于2014年8月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所有返还房产均归曹操媳妇所有。2014年12月,曹操、其前妻,与第三人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将法院查封的住房以18万元转让给第三人。其后,曹操继续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且下落不明,致使该判决长期得不到执行。法院遂将曹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交公安局立案侦查。被执行人曹操于2017年向公安局投案自首,当天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曹操的前妻于2017年主动到法院交纳了欠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7年8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曹操有期徒刑一年。 三、北京贯赢观点本案中,被执行人曹操具有履行能力,以和妻子协议离婚的方法,将其名下全部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并私自将法院查封的房产予以出售,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何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呢?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义《刑法》第313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2、实践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情节严重”指的是什么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313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综上,法院将曹操的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并启动刑事追究程序,通过依法定罪判刑,有效惩治了犯罪,维护了司法权威。同时促使被执行人的前妻主动帮助其履行全部债务,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十大专业律师事务所第一名,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征地拆迁、刑事辩护、离婚继承、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重大民商事和仲裁、死刑复核、税收筹划、知识产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十大法律服务团队,专业性强、经验丰富、胜诉率高达92%。您的需要,就是我们擅长的!法律咨询电话:400-8569-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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