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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总结一 刑法总则 1
刑法概说 1
刑法的基本原则 2
刑法的适用范围 3
犯罪概述 3
犯罪构成 4
犯罪客体 无 5
犯罪主体 5
犯罪客观方面 7
犯罪主观方面 8
正当化事由 11
未完成罪 14
共同犯罪 18
罪数 22
刑事责任 24
刑罚概说 24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25
刑罚裁量 27
刑罚执行 30
刑罚消灭 32
二 刑法分则 32
危害国家安全罪 33
危害公共安全罪 33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8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45
侵犯财产罪 56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2
危害国防利益罪 82
贪污贿赂罪 82
渎职罪 89
一 刑法总则
刑法概说
一名词解释
1.文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刑法所用文字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的方式使其含义明确的解释方式。
2.论理解释:对法律条文的含义按照立法的精神,根据法理所做的解释。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 名词解释
1.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消极方面包括禁止类推,禁止事后法,禁止习惯法禁止不定刑,明确性原则。积极的方面包括积极的运用刑法惩罚犯罪。
2.罪刑相当原则:又称罪行均衡,罪行相适用原则,含义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3.刑罚个别化原则:刑罚的轻重与适用应当与犯罪者的个人情况相适应。
二 简答
罪行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
罪行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1 积极的罪行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定罪处罚。
2 消极的罪行法定原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罚。
(1) 禁止类推,不得类推适用不利于被告人的法律
(2) 禁止事后法,刑法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 禁止习惯法,以制定法为依据
(4) 禁止不定刑,立法者不能规定,司法者不能适用绝对不定刑和绝对不定期刑
(5) 明确性,刑法关于犯罪,刑罚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确,而不能模糊不清。
三 论述
请论述罪行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及其功能
(一) 内容罪行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1 积极的罪行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定罪处罚。
2 消极的罪行法定原则: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罚。
(1)禁止类推,不得类推适用不利于被告人的法律
(2)禁止事后法,刑法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禁止习惯法,以制定法为依据
(4)禁止不定刑,立法者不能规定,司法者不能适用绝对不定刑和绝对不定期刑
(5)明确性,刑法关于犯罪,刑罚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确,而不能模糊不清。
(二) 功能
1社会保护。主要通过积极的罪行法定原则来实现,惩罚犯罪,保护社会免遭侵害。
2人权保障。主要通过消极的罪行法定原则来实现。保障无辜者不受惩罚和犯罪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刑法的适用范围
一 名词解释
二 简答
1 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上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2)犯罪地即发生犯罪的地域,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3)例外之一,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例外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大陆刑法。
2 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具体内容
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除外。
三 论述
犯罪概述
一 名词解释
1 自然饭与法定犯
自然犯是指明显违背人伦道德的传统型犯罪,如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变动性小。法定犯是指基于公共管理的目的,为适应社会形势的需要而规定的犯罪,尤其是那些威胁而不是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合法利益的犯罪,变动性强。两者之间的界限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2 身份犯与非身份犯
以特殊身份作为犯罪构成主体要件,或者加重减轻刑罚处罚事由的犯罪,是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犯罪构成主体要件的是真正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加重减轻处罚的是不真正身份犯。
二 简答
犯罪的基本特征
(1)主要有三特征说和两特征说
(2)本书既不赞成两特征说也不赞成三特征说
(3)犯罪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二是犯罪是依法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依法应受刑罚惩罚性。
三 论述
犯罪构成
一 名词解释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源于大陆刑法学说的构成要件。指刑法规定的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主客观要件的总和。
二 简答
(一)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1 要件的分类
(1)客体要件
(2)客观方面要件
(3)主体要件
(4)主观方面要件
2要素的分类
(1)客观性要素和主观性要素。前者包括行为,主体,对象,结果。后者包括故意,过失,目的,动机。
(2)记叙性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根据是其意义是否需要作价值判断。前者是对各种人,事物作的事实性描述。后者是需要价值判断才能明确其含义的犯罪构成要素。
(3)成文的犯罪构成要素和不成文的构成要素。前者是刑法条文明确规定的构成要素。后者是刑法条文虽然没有明文表达出来,但是应当认为是犯罪构成要素的要素。
(4)必要要件要素和选择要件要素。成立任何犯罪都不可或缺的的要件要素即必要要件要素。不是成立一切犯罪不可或缺的条件是选择要件要素。
(二)简答犯罪构成的分类
1 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1)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典分则条文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2)修正的犯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
2 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
(1)标准的犯罪构成又称普通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法益侵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2)派生的犯罪构成指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者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从标准的犯罪构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成。
3单一的犯罪构成和择一的犯罪构成
(1)单一的犯罪构成是指行为要素单一的犯罪构成。
(2)择一的犯罪构成是指包含多种选择性行为,对象要素的犯罪构成。
三 论述题
构成要件理论即三阶层与犯罪构成理论即四要件的优劣比较(高度重视)
1 三阶层是构成要件,违法和责任。四要件是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2 体系差异
(1)一般要件数量不同。
(2)犯罪构成和构成要件的含义不同
(3)四要件说的犯罪概念,特征论及三阶层的犯罪理论。
(4)结构不同。包括平面模式和立体模式。
3评价
共同点:
(1)都使用主客观两分法
(2)都有实质性评价的内容
差异点:
(1)在平面理论,主客观表象与实质的评价在犯罪构成范围内一次完成。
(2)立体理论则把主客观的实质评价从犯罪构成的范围内拿出来,单独作为评价的步骤。
立体理论体系有三个优点:
(1)根据犯罪的性质划分犯罪要件。
(2)抽象评价和具体评价。
(3)递进判断,耦合判断,依顺序判断。
犯罪客体 无
犯罪主体
一 名词解释
1 刑事责任能力
是指认识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质及其意义并控制和支配自己行为额度能力。在刑法上体现为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和心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
2 原因上的自由行为
在特殊情况下不以犯罪时的醉酒精神状态,而是以犯罪之前的精神状态为准。
二 简答
1 请简答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额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6)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按照公历计算,从生日的第二天起。
(7)应严格遵守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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